免费办理。
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
申办条件: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申办材料: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办事流程: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