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据我了解如下: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遗产的继承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较多,如果仅靠自己对法律条文的有限涉猎来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难免对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所遗漏,这将直接导致您的财产陷于纠纷当中。因此,当您遇到房地产遗产继承的问题时,就需要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以保障您的合法利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