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相片回执 请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二)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是以下其中之一: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