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银行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公积金中心试点通知文件第五页)。
(建设银行进行相关处理,完成申请)
(二)收到建设银行返回的《XX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汇总申请表》电子文件。
(三)单位收集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个人信息,并与电子文件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核对,确保信息正确。若核对有误,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填写《个人基础信息更申请表》(附件4)。
(四)职工身份证件搜集完毕后,将《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XX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汇总申请表》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共4部分资料一起传给建设银行联系人。(建设银行进行相关处理,完成制卡)
(五)接建设银行通知后,带领身份证件到办理网点领取公积金龙卡银行卡片和《XX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清册》(附件5)一式3份,核对银行卡片账号与《发放清册中“银行帐号”蓝是否相符,核对卡片张数,无误后,在《建行公积金联名卡发放登记表》签字确认。
(六)单位将联名卡发至职工本人并办理领卡签收手续,职工领卡时应对个人信息再次核对并在《发放清册》上亲笔签名;
(七)提示客户进行初始密码更改。
(八)在2份《发放清册》上加盖单位公章返回建设银行联系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