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积金账户查询,有哪些方法

2024-06-29 17:36:19 (20分钟前 更新) 349 4396

最新回答

内蒙古公积金账户查询方法,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除西藏外其它各地(个别除外)均已实现公积金网络查询。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内蒙古公积金账户查询方法,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除西藏外其它各地(个别除外)均已实现公积金网络查询。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robert8727500 2024-06-29
内蒙古公积金查询渠道:
  1、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归集支取科,个人信贷科,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场所的柜台;
  2、客户服务热线,包括:12329服务热线(目前尚未开通),114服务热线;
  3、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服务大厅内设置的触摸查询机;
  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5、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及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内蒙古公积金查询渠道:
  1、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归集支取科,个人信贷科,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场所的柜台;
  2、客户服务热线,包括:12329服务热线(目前尚未开通),114服务热线;
  3、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服务大厅内设置的触摸查询机;
  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5、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及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villavilla 2024-06-23
你好,内蒙古公积金账户查询的方法如下:
(1).带上个人的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局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短信等形式查询。
短信查询:  编辑GJJ身份证    发送至  10629500
(3).声讯查询:拨打12580选择查询公积金
你好,内蒙古公积金账户查询的方法如下:
(1).带上个人的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局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短信等形式查询。
短信查询:  编辑GJJ身份证    发送至  10629500
(3).声讯查询:拨打12580选择查询公积金
jennifer1959 2024-06-10
您好,你好!
在没有到退休年龄前不可以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您好,你好!
在没有到退休年龄前不可以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妹喜儿lady 2024-06-07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687738895416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