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住房,或客户家庭名下有一套房,并且房贷已全部结清,再买第二套房:
用纯商业贷款的,首付20%,贷80%,利率执行基准,即4.9%。
用纯公积金贷款的,首付20%,贷80%,利率执行基准,即3.25%。
用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首付30%,贷70%,利率执行基准。
二、客户家庭名下有一套房,并且商贷未结清,再买房用:
纯商业贷款,首付30%,贷70%,利率上浮10%,即5.39%。
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贷80%,利率执行基准,即3.25%。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首付40%,贷60%,商贷部分上浮10%即5.39%,公积金部分执行基准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