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的,应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清偿贷款的申请,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A、住房公积金贷款: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三联《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B、商业性贷款: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三联《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房产证原件和商业性贷款合同原件;
C、组合贷款: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三联《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商业性贷款合同原件。
若已用自筹资金向贷款银行提前结清贷款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和以上类似,只不过用银行出具的结清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替换前述《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