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材料在通过审核后,中心会在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将公积金转入申请职工的单位账户,申请人可在之后几天到单位领取。 另工作调动至余杭区外的职工,可凭《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余杭区住房公积金转移单》(须加盖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公章)及调入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开户确认表办理转移手续。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 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