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销户提取业务:
职工已领退休证的,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无退休证也可申请销户提取)。
申请材料:
1.《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再次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3.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