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查询不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职工由于工作调动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单位使用15位的一代身份证号码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未办理过身份证号码升级。
三、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有误或者职工的身份证号码在公安部门做过变更。
四、系统中未登记职工个人身份证号码,使用身份证号码查询不到个人信息。
针对第一种情况,您可以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缴存”栏目下载《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填写一式三份,并加盖原单位和新单位预留印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地办理合户手续。
针对第二、三、四中情况,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携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地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