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公共维修基金额: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总额。 比如主体土建维修,大型设备维修更换(电梯,水泵)等等保障建筑的正常使用,通俗的说相当于住宅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