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金扇子村被征地0.3955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120万/公顷。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按实地勘查登记,依法补偿。
二、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无安置人员。
三、被征地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北马圈子镇金扇子村土地0.3955公顷,合计补偿费用为47.4600万元。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营子矿区国土资源局。
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营子矿区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