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为:A、B1、B2、B3,分别为不燃性、难燃性、可燃性和易燃性材料。
建筑材料据燃烧性能(不燃、难燃、可燃、易燃)分为四个等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修订版)规定,生产的或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修订版)中,同样以使用、生产或储存的物质的危险性进行火灾危险陛分类。根据火灾危险陛的不同,可从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容许层数、安全疏散、消防灭火设施等方面提出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的要求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