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所需手续 一、借贷双方签定借款合同(主合同); 1、 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并按指模); 2、 借款人出据有关合法证件;(包括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民政局开出的未婚证明或无再婚证明) 3、 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如代理人办理的,必须要委托书,而且需要委托方和代理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要签名并按指模); 二、签定房地局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并按指模); 三、填写“长沙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指模); 五、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三楼排队拿号,然后按号到指定窗口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六、从拿到受理回执起,整个操作到结束需要8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部分:与抵押贷款人签定有关合法的合同文件 一、办理委托公证书; 二、借款人向出借人立借据、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