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历的三级物业管理企业。
(2)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2、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墙面定期粉刷。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点部位按合同约定巡查。
(3)中央监控室对小区实施24小时监控,监控员不得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