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增值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4-06-30 09:25:14 (29分钟前 更新) 348 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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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一):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  万贷款总利息  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二):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  万贷款总利息  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计算方式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计算方式(一):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  万贷款总利息  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二):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  万贷款总利息  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计算方式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meimeimilly 2024-06-30
离婚房产增值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离婚房产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离婚房产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离婚房产增值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离婚房产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离婚房产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小C爱点dian评ping 2024-06-22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我咨询的律师告诉我的算法太吓人了。我是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偿还部分贷款。  由于婚姻法新解释三需要分割增值部分,我找的律师告诉我,最高法最近传达的精神是这样计算的:  当前房价/原始房价*共同还贷额/2+共同还贷/2  假设男首付10w,贷款40w,买房,婚后还款共计50w(10w利息),则买房时候原始房价为10+40+10==60w,现价240w(暂时不考虑结婚时候房价了),  按该新方式,  当前房价/原始房价*还贷额/2,则是  240/60*50/2==100w,再加上共同还贷一半,则再分给对方  50/2==25w,则对方拿到100+25==125w。  可以看到,男方出了首付,收益是240-125==115,女方反而拿得多,这是荒诞的,这也不是照顾女方,因为例子中男女可以互换。这个荒诞原因就是,共同还贷部分计算了两次。  请问律师,这是当前最高法推行的原则么?  谢谢您!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我咨询的律师告诉我的算法太吓人了。我是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偿还部分贷款。  由于婚姻法新解释三需要分割增值部分,我找的律师告诉我,最高法最近传达的精神是这样计算的:  当前房价/原始房价*共同还贷额/2+共同还贷/2  假设男首付10w,贷款40w,买房,婚后还款共计50w(10w利息),则买房时候原始房价为10+40+10==60w,现价240w(暂时不考虑结婚时候房价了),  按该新方式,  当前房价/原始房价*还贷额/2,则是  240/60*50/2==100w,再加上共同还贷一半,则再分给对方  50/2==25w,则对方拿到100+25==125w。  可以看到,男方出了首付,收益是240-125==115,女方反而拿得多,这是荒诞的,这也不是照顾女方,因为例子中男女可以互换。这个荒诞原因就是,共同还贷部分计算了两次。  请问律师,这是当前最高法推行的原则么?  谢谢您!
快乐尚龙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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