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管理规约都有哪些

2024-07-02 10:41:51 (34分钟前 更新) 108 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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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管理规约都有:
1、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是业主在收房时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里面包含物业公司服务内容、标准,物业收费、停车收费、装修管理、人员、物品进出管理等等入住事项。注: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1到2年或是小区业委会成立之日。
2、物业服务合同    内容同上,但是签订主体必须是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委会成立就代表了广大业主意见)。注:本合同有效期应在合同上标明,内容必须公示。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都有:
1、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是业主在收房时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里面包含物业公司服务内容、标准,物业收费、停车收费、装修管理、人员、物品进出管理等等入住事项。注: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1到2年或是小区业委会成立之日。
2、物业服务合同    内容同上,但是签订主体必须是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委会成立就代表了广大业主意见)。注:本合同有效期应在合同上标明,内容必须公示。
可乐狗DOGS 2024-07-02
第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三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商务中心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
2、产权为建设单位所有的商业用房;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四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五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六条  业主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七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业主应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八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第九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平台、景观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3、影响园区或本物业外观的违章搭建、设立广告牌、私设摊点等;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8、随意停放车辆、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9、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10、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四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七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八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三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商务中心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
2、产权为建设单位所有的商业用房;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四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五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六条  业主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七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业主应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八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第九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平台、景观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3、影响园区或本物业外观的违章搭建、设立广告牌、私设摊点等;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8、随意停放车辆、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9、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10、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四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七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八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沉默的苏克 2024-06-26
1.    管理人员须花大力气开展培训与思想教育。    只有掌握专业的物业管理知识、安全保卫管理知识和服务技巧,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风险,保障物业安全。需要通过专业的培训加强物业管理知识、消防知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业    务技能;同时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知法、守法、懂法,能正确地维护好业主和公司利益的同时,也能保护好自己。    
2.    组织安保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保卫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安保器材。同时应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器具,如消防用品    ,    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大修、更新    ,    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    严格贯彻执行安保法规    ,    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物业管理企业应由主要的领导组织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安全管理的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具体的物业安全管理机构,如保安部或委托专业的保安公司,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安全管理的具体领导、组织和协调,而不能把它作为一个附属的机构放在某一个其他部门里。而且要把安全管理提到日常的议事日程,并选派得力的干部出任保安部的经理,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素质。要把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安全管理人员中去,由专人负责。    
4.    管理好安保监视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    ,    保障监视中心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配备专门的、现代化的安全管理的设备设施,如中央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以及其他安全管理器材设备    (    如交通通讯和防卫设备    )    ,要确保其始终正常工作,否则先进的安防设备形同虚设。
1.    管理人员须花大力气开展培训与思想教育。    只有掌握专业的物业管理知识、安全保卫管理知识和服务技巧,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风险,保障物业安全。需要通过专业的培训加强物业管理知识、消防知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业    务技能;同时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知法、守法、懂法,能正确地维护好业主和公司利益的同时,也能保护好自己。    
2.    组织安保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保卫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安保器材。同时应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器具,如消防用品    ,    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大修、更新    ,    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    严格贯彻执行安保法规    ,    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物业管理企业应由主要的领导组织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安全管理的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具体的物业安全管理机构,如保安部或委托专业的保安公司,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安全管理的具体领导、组织和协调,而不能把它作为一个附属的机构放在某一个其他部门里。而且要把安全管理提到日常的议事日程,并选派得力的干部出任保安部的经理,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素质。要把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安全管理人员中去,由专人负责。    
4.    管理好安保监视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    ,    保障监视中心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配备专门的、现代化的安全管理的设备设施,如中央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以及其他安全管理器材设备    (    如交通通讯和防卫设备    )    ,要确保其始终正常工作,否则先进的安防设备形同虚设。
容妆淡淡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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