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你的房子是结婚前买的,是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有房产证和结婚证上的时间为证明,离婚时,你妻子是分不到这个房子的财产的。关于商店,由于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又是在你和妻子婚姻存续期间也就是你俩结婚后买的,即使有证据能证明是你父亲借钱买的,那么,这个财产也是你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是要平分的;但是,购买这个房子的债务也是二人平分,也就是把买这个房子的借据等一算,还欠别人多少钱,二人一人负担一半。离婚时,按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商店的作价,一人分一半财产;然后,一人再还一半的外债。完后,谁要这个商店,谁付给对方这个房价的一半的钱就可以啦。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