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澳通行证申请所需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表照片加盖骑缝章),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X33mm)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如申请人未申领身份证的,须提交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相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须交验身份证明。
(三)属代办申请的,被委托人须在申请人“被委托人签名”栏签名,并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四)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请材料。
二、申请港澳通行证办理方式:申请人本人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已满60周岁可由其子女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注:第一次办港澳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处,因为现场需要数码拍照。以后续签,就可以不用亲自去了,可以通过网上办理)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