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抚顺市物价局为落实市人大颁布的《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会同市房产局对全市29家物业公司、37个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调查,在成本监审和价格调研基础上,制定《抚顺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及指导价格的基本意见,并将此《办法》送市物业行管部门征求意见。
最近,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明确要求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费用。
综上所述,抚顺市行政区划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后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费价格进行收费,政府不再制定市场指导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