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立面装饰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xxxx
承包方(乙方): 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权利义务,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xxxx
1.2工程地点:xxxx
1.3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构配件等均由乙方采购、运输、保管,所有材料及构配件等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确认后方可使用。 铝板颜色、烤漆玻璃、门拉手、花岗岩石材、铝型材、穿孔栏板等表面材料必须提前提供实样,经甲方和设计院确认后方可使用。
2、承包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及变更联系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也就是从基础打桩、室外地坪-0.15m直至整个外立面装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所有工程项目。(如甲方在现有方案内有重大变更的需另行结算)其中包括:
3.1 A、B、C、D区: 3.1.1脚手架由乙方负责租用或搭设,其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3.1.2南立面LED显示屏背面的钢支架、检修平台钢支架及钢爬梯。
3.1.3 1、18、B、P轴女儿墙原百页窗位置用瓦楞彩钢板封堵,每隔30m开一个检查门,门用钢板门。
3.1.4南立面LED显示屏两侧原铝板改为百页(背面安放喇叭用)。
3.1.5东南西北四个门头的背面封堵及增加的钢梁。
3.1.6南立面LED显示屏及外立面碟型板处LED灯安装时配合工作。
3.1.7 南、西、北门头处二道门之间门厅的铝板造型吊顶及圆弧钢架ф245。
3.1.8百页窗背面的灰色外墙涂料。
3.1.9一层除楼梯间、消控室等外其余均为12mm钢化玻璃墙、玻璃墙内侧四周的不锈钢压条及玻璃肋,包括玻璃墙下室外高差处花岗岩铺贴。
3.1.10一层南、西、北三个主入口双道有框地弹簧门,东立面为单道有框地弹簧门,其余次入口均为地弹簧玻璃门。
3.1.11所有铝板幕墙背面的钢支架为镀锌,东立面烤漆玻璃穿孔铝板背面钢支架及四个门头的钢梁柱为氟碳漆(E区同)。
3.1.12 不包括连廊顶盖与东、南、西、北四个门头高差处的明框玻璃幕墙。
3.2 E区(包括B区、E区连廊) 3.2.1除防火门外的所有门窗制安,如在装饰图上不明确的门窗参照原土建施工图的做法,包括B、E区钢连廊两侧的明框幕墙。
3.2.2根据原土建图纸的门窗和现图纸门窗的尺寸,包括增砌窗间墙及双面粉刷氟碳漆。
3.2.3 脚手架搭拆。
3.2.4 露台处的穿孔铝板、栏杆,不包括钢楼梯及钢楼梯的栏杆。
3.2.5 不包括北立面观光电梯钢支架及玻璃的制安,但要做好配合工作,接口处有很好的衔接。
3.2.6 根据已建好的B、E区连廊的长度、宽度、高度,装饰图中的长度不对,应根据实际长度,并两侧外挑幕墙取消,按变更图纸施工,连廊底层过道吊顶高度改为贴钢梁底2mm厚铝板吊顶。
3.2.7 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
3.2.8 东立面铝板墙的钢砼基础。
3.2.9 新做门顶与梁底之间的装饰。
3.2.10透光幕墙背面墙面的外墙涂料。
3.2.11东立面三、四层窗间墙砌筑及粉刷。
3.2.12高出幕墙部分的楼梯间等外墙面的氟碳漆。
3.2.13装饰图中未考虑到的各细部连接处的装饰。
3.2.14 不包括露台地面的防滑地砖铺贴。
3.2.15 所有碟型板按无灯型施工。
4、工程造价
本工程采用固定造价承包形式,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为1067万元(大写壹仟零陆拾柒万元)。
4.1本造价包括物价、人工费或其他费率等上涨或下调的风险费。
4.2本造价包括预算书内多算或少算的工程量和子目。
4.3本造价包括现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或增或减的造价。
4.4本造价包括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4.5本造价包括脚手架费用,现有脚手架不予拆除,相关费用由乙方与总包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6本造价不包括总包的配合费。
4.7本造价一经合同签订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也不再进行工程造价审计。
5、付款方式
5.1本工程无预付款。
5.2第一次付款:钢支架完工后或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支付工程款
5.3第二次付款:待铝板、玻璃幕墙安装完成面积≥总面积的50%时支付工程款。
5.4第三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80%,
5.5第四次付款:待整个工程综合竣工验收通过后,(开业后15天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如开业后超过15天甲方未组织验收视为本工程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15%。
5.6留5%保修金(无息),保修期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第一年内支付3%的保修金,第二年内支付2%的保修金。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6、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以及钢结构规范、幕墙规范、消防防火规范等规范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做到横平竖直、表面平整、圆弧顺畅、色泽一致,细部处理完整,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在施工期间及竣工后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执行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材料确定
7.1干挂花岗岩板墙面:金砂光面板,挂件均为不锈钢。
7.2地弹簧均采用德国进口“多玛”。
7.3铝板除六角形碟型板厚为1mm外,其余铝板厚均为2mm厚,板面为氟碳喷涂(颜色另定)。
7.4玻璃的规格、厚度按图,品牌乙方推荐甲方确认。
7.5铝合金型材采用“江苏龙新”,规格、壁厚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7.6大门拉手等未提及到的材料由乙方送样(样品价格应在报价范围内),甲方确认。 8、合同工期:
60 日历天,2012年11月25日开工。 9、安全事项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教育职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严禁违章操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自身伤亡事项或造成他人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或遭致任何政府部门的处罚,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0、双方责任 10.1 甲方责任 10.1.1及时对进场的材料及构配件进行验收确认; 10.1.2提供施工图纸4套; 10.1.3组织施工图纸交底; 10.1.4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入点; 10.1.5及时支付工程款。 10.2 乙方责任 10.2.1本承包合同项目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再转包或分包; 10.2.2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等及时提供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 10.2.3工程竣工后提供二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10.2.4负责施工人员的吃、住、行; 10.2.5按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服从甲方的进度、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整改; 10.2.6做好与总包单位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10.2.7做好与内装饰、连廊顶棚、LED 安装及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10.2.8办理进贵阳市备案工作; 10.2.9提供与合同总价等额的统一发票; 10.2.10指派
xxx 项目经理为工程现场负责人(电话
xxxx) 11、违约责任 11.1如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本工程的,延期15天内每天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30天内每天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延期超过30天,乙方除每天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逾期天数计算至甲方解除合同之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乙方中途无故停工的,甲方有权催告乙方立即恢复施工,催告无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回已付款项,拒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1.3乙方拒不与其他施工单位作好协调配合工作,从而影响到甲方工程进度的,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4乙方转包、分包本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付款项,拒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1.5乙方应保证其拥有承接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资质等级,并有权签订本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或无法通过验收的,乙方不仅应退回全部工程款,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2、纠纷解决 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3、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签字)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