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设计委托书范本 委托设计方 (以下简称: “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室内装饰工程的整体方案的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 设计明细: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京昆高速保定段的所有服务区、停车区的餐厅、超市、工艺品区、办公等区域进行室内装饰整体方案的设计,该工程
项目户型 使用面积 平方米。 设计费收取: 第一条:本委托设计合同设计费 元/平米计取,设计费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条:甲方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60%,计¥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交纳设计费余款,乙方进行全套图纸的绘制。 第三条:小型公共工程装修
项目的设计费或其他方式(非面积单价)计算的设计费,支付方式、比例必须报请设计部经理批准。 设计周期: 第一条:乙方在现场测量后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第二条:在甲方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后,乙方于 天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 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 第二条: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平面布局图,顶面图,效果图,预算书)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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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书面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纠纷解决方法: 第一条:双方出现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法解决。 1、到乙方所在地区行业管理仲裁机构解决。 2、到乙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 第一条:本委托书可作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