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厨具购销合同样本

2024-07-04 04:10:30 (38分钟前 更新) 495 3906

最新回答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beckywei12266 2024-07-04
1  购  销  合  同    
定作方:匆匆客(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东莞市美厨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东莞市  合同编号:
MC20140306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不锈钢厨具设备订作、运输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遵照执行。  一、  安装调试:  甲方提供厨房设备平面图及厨房设备清单,乙方根据甲方设备清单制作不锈钢厨具及采购厨房电器设备,并依照货物平面图纸负责将设备安装调试好。  二、  合同金额:  1、  根据设备平面图及设备报价清单内容,本工程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12800元整  
)。(详见所附报价清单)  2、  报价含安装调试费,运费自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3  日内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30%为定金,即人民币:
叁万叁仟捌佰肆拾元整(¥33840元整);      2、厨房设备加工完毕发货前,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
,即人民币:伍万
陆仟肆佰元整(¥56400元)。    3、剩余20%
工程款即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22560元)。设备安
 undefined
   2  装、调试、验收合格后60天内付清。    四、施工工期:  厨具设备从收到订金后  
二十个工作日  生产完毕,确认尾款收到后马上发货,货到甲方工地后,  于  
十天  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如货到甲方现场因甲方现场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安装,延误工期,乙方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验收方式:  1、工程安装完毕后,按设备平面图纸及设备报价清单验收。  2、甲方在工程验收时须按照《不锈钢制品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及质量检验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六、货品的更换和售后服务:  1、若乙方提供的货品在使用等过程中出现故障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予以修复、更换;如甲方要求紧急维修的情况,乙方应在1工作日内派人修复更换;    2、乙方所供应设备保修期为壹年,自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或者自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验收前甲方要求使用设备的,保修期从设备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因不可抗力因素、人为造成损坏或易耗品、易碎品除外),因人为因素损坏的乙方负责修理,但收取零件费及人工费。  3、甲方应配备专业维修保养人员(须有电工基础),以免造成人为损坏及影响餐厅营运时间。  七、其它事项:  
   3  1、在安装时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及材料,乙方将根据甲乙双方议定价格另外收取。  2、本合同若有未详之处,或因不可抗拒因素使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协商。任何一方擅自撕毁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条约的,另一方可请求广州仲裁委员会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附件《  东莞市美厨厨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1  购  销  合  同    
定作方:匆匆客(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东莞市美厨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东莞市  合同编号:
MC20140306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不锈钢厨具设备订作、运输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遵照执行。  一、  安装调试:  甲方提供厨房设备平面图及厨房设备清单,乙方根据甲方设备清单制作不锈钢厨具及采购厨房电器设备,并依照货物平面图纸负责将设备安装调试好。  二、  合同金额:  1、  根据设备平面图及设备报价清单内容,本工程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12800元整  
)。(详见所附报价清单)  2、  报价含安装调试费,运费自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3  日内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30%为定金,即人民币:
叁万叁仟捌佰肆拾元整(¥33840元整);      2、厨房设备加工完毕发货前,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
,即人民币:伍万
陆仟肆佰元整(¥56400元)。    3、剩余20%
工程款即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22560元)。设备安
 undefined
   2  装、调试、验收合格后60天内付清。    四、施工工期:  厨具设备从收到订金后  
二十个工作日  生产完毕,确认尾款收到后马上发货,货到甲方工地后,  于  
十天  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如货到甲方现场因甲方现场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安装,延误工期,乙方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验收方式:  1、工程安装完毕后,按设备平面图纸及设备报价清单验收。  2、甲方在工程验收时须按照《不锈钢制品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及质量检验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六、货品的更换和售后服务:  1、若乙方提供的货品在使用等过程中出现故障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予以修复、更换;如甲方要求紧急维修的情况,乙方应在1工作日内派人修复更换;    2、乙方所供应设备保修期为壹年,自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或者自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验收前甲方要求使用设备的,保修期从设备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因不可抗力因素、人为造成损坏或易耗品、易碎品除外),因人为因素损坏的乙方负责修理,但收取零件费及人工费。  3、甲方应配备专业维修保养人员(须有电工基础),以免造成人为损坏及影响餐厅营运时间。  七、其它事项:  
   3  1、在安装时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及材料,乙方将根据甲乙双方议定价格另外收取。  2、本合同若有未详之处,或因不可抗拒因素使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协商。任何一方擅自撕毁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条约的,另一方可请求广州仲裁委员会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附件《  东莞市美厨厨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栤菊粅雨 2024-06-21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鼎御装饰 2024-06-15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464281082153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