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 采暖、建筑电气、消防室外工程等投标文件所含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
其它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 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备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