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服务承包合同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的清洁、保养工作(以下简称承包项目),双方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的清洁保养范围为: 小区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备、设施、走火楼梯及会所等区域的日常清洁,循环保洁、定期清洗、拖洗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事项采取全部包干的方式承包,即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日常清洁保养工作所发生的一切人工、材料及其他税、费等。 2、本合同禁止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不向乙方做出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有权扣除合同年总费用5%作为违约赔偿金。 四、承包工作的质量要求 (一)小区清洁 1、外围的清洁内容 (1)保安亭:擦拭所有可视位置并用拖把洗净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