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具体到商品房交易中,如果买方履行合同,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中约定定金协议是一种担保行为,是一种约束当事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