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概况
一、工程名称:平改坡工程
二、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工程地点:泾波路 号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按照甲方提供平面图及现场口头交底,具体
内容:斜屋面拆二层现浇混凝土楼板,及现浇混凝土斜屋面,斜屋面上铺设烧制琉璃瓦,室内为木制门,窗采用彩铝,前后阳台安装不锈钢扶手。建筑标高参照已修邻居。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有关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二、如遇到气候的严惩影响造成工程发生变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
素,经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交底要求和建筑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技术人员的施工质量监督。
三、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下道工序。如发生有隐患的立即整改完成后施工下道工序。
四、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或加固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现浇楼板屋面板厚度为11CM,钢筋φ10双层双向@15CM,挑阳台出样100CM,厚度15-10CM,配筋参照楼板。圈梁上下主筋φ14,箍筋φ6@200,大梁上下主筋4φ20,横筋φ8@150,混凝土标号为C25(商品砼),楼梯坡度参照三层施工,室内外粉刷参照甲方交底要求。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结算
一、施工进场支付10%工程款,第一层现浇楼板完成支付20%,第二层楼板砼浇捣完成支付20%,斜屋面砼浇捣完成屋面瓦盖好,门窗安装完成,外粉刷完成支付20%,内外装饰全部完成支付10%,工程全部完成工作,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到累计90%,尚留有10%保修金,待到期无质量隐患后支付。
二、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在结算时经双方协商作调整。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施工预算一份。
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违约有违约方负全部责任。本合同当工程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完后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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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分包责任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本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任务的需要,将部分单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作业,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
梓潼县中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及辅助用房经审定的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塑钢窗的制安。
第二条:结算方式:
所有内外塑钢门窗的安装人工费单价: 12.00元/平方米 ,按施工现场
实收面积结算,如果能按照项目部要求的工期,提前完成,则每平方米增加壹元 。
第三条:质量等级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包工程的任何一个分项工程或子项目的任何部位均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时,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施工员及项目部质检人员共同根据施工图纸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总体工程质量为合格。
第四条:工期:
以梓潼县中医院项目部的工期安排为准。
第五条: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安全设施,并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不盲目指挥。
2.乙方应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若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应严格按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做到落手清,材料及工用具必须堆码有序,不得任意堆放,随时保持工完场清,建筑**按指定地点清运堆放,对施工完毕的楼层必须立即清扫干净。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工人上班前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提出作业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施工技术、安全技术交底。
2、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要认真组织作风良好、技术过硬、身体健康的操作人员进行导播施工,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对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2.乙方使用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各种管理制度。
3.遵纪守法,在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嬉戏,不打架、不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偷盗,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按项目部及甲方要求的工期及时、合理组织劳动力及技术力量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所有的大小工用具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具。
6.合理用料、工完场清、团结协作、文明施工,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施工中不得损坏已作好的成品半成品。
7.进场的材料属乙方施工需用的由乙方组织人员装卸、堆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易滑鞋作业,不得酒后作业、裸身作业,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挂好保险钩,不得冒险操作。
9.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电器设备、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等。
10.不得乱开动任何机具,不得乱拉接电线,不得上下抛任何物件。
11.凡不听从指挥,自作主张,冒险操作所造成的罚款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乙方各作业人员在工地外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甲方及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不分任何时间段)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项目部各壹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解除劳务合同之日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