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XX
承包人(全称): 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承、发包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室内轻集料砼空心隔墙条板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XX
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即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与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有关的所有工作。
三、工程承包范围:室内轻集料砼空心隔墙条板安装施工,采用90厚轻集料砼空心隔墙板。施工内容为轻集料砼空心隔墙条板运入施工现场、场内运输与转运和安装。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2009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为准,包括合同工期及同意顺延的工期在内计算的完工日期(竣工日期前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并经四方验收合格)。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含节假日),即:自发包人签发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起至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并经四方验收合格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