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手上有家装包清工合同范本

2024-06-29 17:31:12 (29分钟前 更新) 220 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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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公司都有,但这个属于机密性文件不适合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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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樱花ran 2024-06-2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XX)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包括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上注明的材质品牌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工程验收标准执行环保标准执行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7.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到达现场,乙方经品质、数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能在事后证明该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且该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观察、手摸、尺量等工地条件允许的常规手段发现,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每日清理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9.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11.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2.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XX)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包括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上注明的材质品牌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工程验收标准执行环保标准执行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7.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到达现场,乙方经品质、数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能在事后证明该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且该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观察、手摸、尺量等工地条件允许的常规手段发现,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每日清理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9.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11.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2.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耶丽芙小熊 2024-06-23
包清工合同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
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承包方式:包清工
1.4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为  天,
1.5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总金额  元,大写:
二、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2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
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
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
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批件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
用,由甲方承担。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
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
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
有关费用。同时,负责无偿提供必要的水、电、气等,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5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共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三、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
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
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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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
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
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8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协助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
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
四、关于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
措施费用。
4.2由甲方自行排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
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
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完工。
4.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需填
写增减项单,减项不能超过工程款的20%,超20%仍按20%计算,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
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4.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
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
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
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
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工程可顺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
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
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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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
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其返工
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当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
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
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3次进行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付总价款的35%,  元。
第二次  工期过半后,付总价款的60%,  元。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结清其余工程款。
6.3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加或有变动,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通知施工工
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
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
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7.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
若甲方坚持使用,因材料质量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有甲方自行承担.
7.4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
承担。
7.5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7.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
工费中扣除。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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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
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
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
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
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
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
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
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其它事宜
10.1材料搬运
(1)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10.2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10.3施工设备及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
具维修费。
(2)消耗性工具(刷子、砂纸、编织袋等)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
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采购。
(3)脚手架、案子、合梯  等,甲方负责租赁及购买材料,乙方负责架设及制作。
十  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
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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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
十  二、合同附件
12.1  施工项目清单。
12.2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甲  方:(签字盖章)  方:(签字盖章)  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包清工合同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
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承包方式:包清工
1.4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为  天,
1.5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总金额  元,大写:
二、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2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
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
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
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批件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
用,由甲方承担。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
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
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
有关费用。同时,负责无偿提供必要的水、电、气等,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5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共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三、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
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
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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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
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
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8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协助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
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
四、关于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
措施费用。
4.2由甲方自行排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
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
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完工。
4.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需填
写增减项单,减项不能超过工程款的20%,超20%仍按20%计算,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
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4.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
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
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
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
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工程可顺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
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
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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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
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其返工
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当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
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
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3次进行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付总价款的35%,  元。
第二次  工期过半后,付总价款的60%,  元。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结清其余工程款。
6.3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加或有变动,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通知施工工
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
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
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7.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
若甲方坚持使用,因材料质量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有甲方自行承担.
7.4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
承担。
7.5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7.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
工费中扣除。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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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
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
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
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
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
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
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
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其它事宜
10.1材料搬运
(1)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10.2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10.3施工设备及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
具维修费。
(2)消耗性工具(刷子、砂纸、编织袋等)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
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采购。
(3)脚手架、案子、合梯  等,甲方负责租赁及购买材料,乙方负责架设及制作。
十  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
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4/5页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
十  二、合同附件
12.1  施工项目清单。
12.2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甲  方:(签字盖章)  方:(签字盖章)  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枪炮Rose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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