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租用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北港入口华意婚纱皇家会所后墙体租给乙方做广告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租给乙方的墙体位置:北港入口华意婚纱皇家会所后墙。 二、 租赁期限6年: 2015
年
2 月
1日起至
2021年
2月
1 日止。合同满斯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在租赁期间,乙方可按实际需要焊架装饰墙体广告面边框,但不能破坏 墙体的主体结构。如果楼顶需要安装射灯,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电源。但电费由乙方支付。 四、 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为4000元。6年合计 为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合同签订后付清1 年费用即 4000 元,其余每年租金按每年结清。 五、 租用期间所带来的城管、工商、税务、装饰、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 自行负责。 六、 在6年租赁期内,甲方无任何理由收回墙面或转租其他人。反之则赔偿 乙方的一切损失。 七、 如遇政府规划,需改建、拆建等原因,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 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 八、 乙方委托第三方安装广告,因第三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系列安全事故 均由第三方负责。 九、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