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应商批量生产前必须先打一套产前样(试制品), 产前样(试制品)经本公司产品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 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 同时,公司将样品进行封样处理,批量进货检验以封样产品为基准。(确认单) 2、 供应商送货前,经进料品管 IQC 依照产前样和图纸对照检验。 3、 进料品管确认进料品质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仓库方可收货。 4、 成品抽检率要达到10%以上,不良品不准入仓。 5、 特殊情况,通过会审或特采(特殊方式采用,如:按等级采用)处理。 6、 原则上不允许供应商在本公司返工或跟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