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在外地能领结婚证吗

2024-07-03 00:42:18 (46分钟前 更新) 366 3426

最新回答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必须回原籍办理,异地办不了的。祝你们幸福!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必须回原籍办理,异地办不了的。祝你们幸福!
反恐小組 2024-07-03
不可以的哦,结婚登记必须要到双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  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两个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  户口  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要出世离婚证)无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的证明,结婚登记可以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不可以的哦,结婚登记必须要到双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  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两个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  户口  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要出世离婚证)无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的证明,结婚登记可以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小乖candy 2024-06-30
根据规定,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已经明确规定了.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根据规定,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已经明确规定了.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天棚元帅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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