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方案
:(建设单位) 你单位建设的
栋项目,属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级为 Ⅰ
类的民用建筑,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06版)规定及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04]347号)要求,现制定以下检测方案: 一、 检测对象 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民用建筑工程;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二、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 1、 检测项目:氨、氡。 2、 检测方法:按GB50325-2001规定进行 3、 检测数量: (1)抽具有代表性的检测单元(房间或套)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并且不得少于3个单元;总数少于3个单元时,应全数检测。 (2)检测点按检测单元面积设置,每个单元使用面积少于50m2 设1个检测点;50-100 m2设2个检测点; 100 -500m2设3个检测点;
(3)检测不合格的加倍进行复检,并包含同类型及原不合格检测单元; (4)
B1、B2、B3、B5、B6 、B7、B8、B9、B10、B11、B12、B13、B15、B16#栋项目检测点数按房间数量进行抽取,新月半岛B1、B5、B6、B9、B10、B12、B13、B16#栋每栋房间数量大约80间左右,每间面积又小于50 m2,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06版)规定每栋应各抽取4个点,新月半岛B2、B3、B7、B8、B11、B15 #栋每栋房间数量大约40间左右,每间面积又小于50 m2,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06版)规定每栋应各抽取3个点,此次检测共检测点数有50点。 4、检测时间: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及工程竣工验收前。 5、检测收费:检测费是根据省物价局湘价服 [2009]186号文件,按双方协商价格收取,在委托方领取报告时一次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