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购令细则:
1.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限购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3.“同一购房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对夫妇和其未成年的子女;
4.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5.对于违反规定新购了多套住房的,将无法办理网上签约,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上海限购令细则:
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上海其它房贷新政: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深圳限购令细则:
1.执行时间: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当天)已在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认购书及买卖合同,仍可按原政策执行。限购令从10月1日起执行;
2.深圳户口家庭(家庭成员全部为深圳户籍或者家庭成员中部分为深圳户籍、部分为非深圳户籍的)限购两套房,非深圳户口家庭限购一套房;
3.家庭持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产权系统登记、房地产交易系统已签订买卖合同数量为准,允许卖掉现有住房后,在政策标准内新购住房,而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物业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则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