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利人改变的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前往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按“买卖”或“赠与”两种方式办理。
具体来讲,“买卖”方式应提交的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3、房地产证;
4、房地产买卖合同;
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赠与”方式应提交的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赠与人、受赠人双方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房地产证;
4、赠与合同公证书;
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