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上饶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及其他材料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上饶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或《上饶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申请表》或《上饶市区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保障申请表》;
(二)社区、街办进行初审并在各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经公示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签署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起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三)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限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对申请实物供应的家庭,发放《上饶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并确定限购面积;对申请购房政策性补贴的家庭,发放《上饶市区低收入家庭购房政策性补贴凭证》;对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次月开始发放租赁补贴。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妇户口异地的需提交结婚证);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上饶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