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设计内容:
室内装饰设计,装饰设计范围建筑面积 ㎡。 4、 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同时做到功能合理、经济、造型新颖、堂皇、满 足业主要求的同时提供创意及专业建议。 5、 设计成果及服务范围:⑴初步设计方案;⑵彩色效果图3-4张,超出的按¥2,000元/ 张计算;⑶施工图一式肆套,电子文件壹套;⑷协助甲方制定施工招标文件;⑸提交施工图时,提供现场施工交底工作;⑹提供现场监理服务,每月1-2次(异地项目参考第⑽条执行);⑺如果甲方需乙方每周提供3天或以上的设计监理工作,则按¥80元/平米进行收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施工说明、材料表、门表、灯具表、家具表、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地面拼花图、天花布置图、剖面图、主要节点施工大样图、照明点位布置图、插座点位布置图及1份主材料样板(本合同未含的专业有:结构、消防、空调、强弱电系统图、给排水系统图、电梯设备、景观施工图、广告位设计、灯光舞美设计);⑼提供设计进度表;⑽若项目不在深圳市范围内且合同总金额超过¥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员出差,乙方共提供2次现场监理服务,超出部分按第⑿条执行;⑾若项目不在深圳市范围内且合同总金额未超过¥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员出差,按第⑿条执行;⑿甲方需提供乙方设计人员出差的相关差旅费,具体标准如下:1、路费:飞机经济舱;2、住宿费:四星级以上酒店;3、膳食补助:200元/天。以上提及的路费与膳食补助款需在乙方设计人员到达甲方现场后,即刻以现金形式付给设计人员并即时为设计人员预定好住宿房间,反之,路费与膳食补助、住宿费将增加到阶段性设计费里。 第三条 设计收费、付款方式 1、 计费的规定:按照设计范围的建筑面积进行核算,按照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单价进行计算。 2、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 付款方式: 3.1、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定金3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2、效果图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3、交施工设计图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35%,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4、余5%作为工程图纸配合,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竣工之后七天内结清全部设计费。(大写 ) 3.5、以上每项款项都应一次性付清。 3.6、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税率为7%。 4、除设计费外,以下内容由甲方另行支付,但设计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 4.1获取第三方专业服务的费用,比如测绘、测试或消防布局图制作等。 4.2本合同中没有规定但甲方另行提出要求的特殊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4.3除约定提供的设计成果外,甲方另外提出的增印文件费用或增加材料样板将按照打印或制作成本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4本合同所附设计范围之外的设计内容双方另行协商计算。 第四条 设计交付时间 1、 第一阶段:自双方所签订合同生效及收到甲方提交的本项目有关资料及文件之日算 起开始进入方案设计,
日内完成平面布局设计方案。 2、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签署确认后的
日内完成并提交设计定案 之相关彩色效果图。 3、 第三阶段:在第二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签署确认后的
日内完成并提交有关装饰 工程所有施工图。 4、 第四阶段:经双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确认后即开始与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 底、施工监管以及竣工验收后协助甲方布置室内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