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税何时征收

2024-06-28 12:32:25 (27分钟前 更新) 491 2717

最新回答

根据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会对你兜里的钱有多大影响。网上有传言称,未来10年,房子将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因为随之而来的房产税内容会是——  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  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  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  目前商业房产的房产税确实是按照租金的12%来征收。正因如此,消息一经网络传播,就有人信以为真,觉得房产税真会有那么高,连邦哥也不得不得不佩服造谣者的能力——假消息里混含真内容,怎能不让人信以为真?  可是,再高仿真的谣言,也改变不了谣言的事实。Why?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多次透露过房地产税改革的初衷,是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调控房价,并且第二套房应从轻征收。按照这个目的,上述征税的规定显然不符合房地产税改的初衷,在实际中也缺乏操作的可行性。    如此说来,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越来越成熟,对税源的控制就会越来越严格,这就为征税提供了极大便利。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征税时间表。贾康此前曾表示,产权登记  2015年很难完成,有媒体报道,2016年城镇区域要完成不动产登记,2018年全国城乡全部登记完毕。如果在2016年底之前,全国人大最后审批通过  房地产税立法,使保有环节也有税,那么2017年就是依法执行问题,而不是扩大试点范围的问题。  也就是说,3月份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地产税不太可能立马开征,登记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征税也不能一蹴而就。坐拥房子无数的“房哥”、“房姐”们,可以未雨绸缪了。  根据贾康和其他税收政策制定者所说,结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试点情况,我们可以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第一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  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  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五是税率不太可能像本文开头提及的谣言那般夸张,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这个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报道,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会对你兜里的钱有多大影响。网上有传言称,未来10年,房子将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因为随之而来的房产税内容会是——  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  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  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  目前商业房产的房产税确实是按照租金的12%来征收。正因如此,消息一经网络传播,就有人信以为真,觉得房产税真会有那么高,连邦哥也不得不得不佩服造谣者的能力——假消息里混含真内容,怎能不让人信以为真?  可是,再高仿真的谣言,也改变不了谣言的事实。Why?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多次透露过房地产税改革的初衷,是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调控房价,并且第二套房应从轻征收。按照这个目的,上述征税的规定显然不符合房地产税改的初衷,在实际中也缺乏操作的可行性。    如此说来,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越来越成熟,对税源的控制就会越来越严格,这就为征税提供了极大便利。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征税时间表。贾康此前曾表示,产权登记  2015年很难完成,有媒体报道,2016年城镇区域要完成不动产登记,2018年全国城乡全部登记完毕。如果在2016年底之前,全国人大最后审批通过  房地产税立法,使保有环节也有税,那么2017年就是依法执行问题,而不是扩大试点范围的问题。  也就是说,3月份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地产税不太可能立马开征,登记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征税也不能一蹴而就。坐拥房子无数的“房哥”、“房姐”们,可以未雨绸缪了。  根据贾康和其他税收政策制定者所说,结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试点情况,我们可以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第一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  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  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五是税率不太可能像本文开头提及的谣言那般夸张,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这个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报道,希望对你有帮助。
爱饭饭大吃货 2024-06-28
你好,个人经验如下:
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希望能帮到你。
你好,个人经验如下:
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希望能帮到你。
sweetmiriam 2024-06-19
房产税征收标准包括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当地具体规定幅度为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包括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当地具体规定幅度为准)。
空空的小新 2024-06-12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7200789451599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