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业购销合同范本哪位有

2024-07-03 22:20:35 (13分钟前 更新) 284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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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单价已包括:制作、安装、运输、含税、除锁以外含其它五金。我公司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尺寸组织生产安装。
二、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款式、颜色及技术要求生产。
三、  交货及验收方式:由乙方送货到工地,按双方约定的要求验收。
四、  合同工期:
1、  合同签定后,经双方确认生产尺寸并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开始进行生产。
2、  乙方在    天内必须安装全部完工,但甲方必须保证提供安装现场的电源、电梯等正常安装条件。
五、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金额的    %给乙方作为定金,货到工地三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给乙方,做为进度款,乙方并进行组织安装。安装完工3个工作日内经双方约定进行验收合格,甲方结清合同全部余款给乙方。
2、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以银行转帐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六、  安装及维护:
1、  本工程标的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完成;
2、  安装所需的水电、场地、安装人员临时宿舍及垂直运输由甲方免费正常提供,门洞敲补、补门缝、门框灌水泥沙浆等由甲方负责。
3、  验收合格后,乙方即将产品交付甲方使用。乙方负责提供该产品壹年的无偿质量保修,如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及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损坏,不列入保修范围。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及工期与本供货合同内容相符,否则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3%。
2、  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支付清工程款,应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总工程款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收回与未付款同等价值的货物,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因甲方原因合同生效后取消本合同内工程量,甲方仍须按本合同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
4、  甲方还没有具备安装的条件如:门洞未砌、挖路无法进行等及甲方未按合同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
八、安全
1、凡进场的施工人员,乙方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教育手续。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2、在进驻工地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作。
九、验收
产品安装完毕后甲方须在三天内组织对产品外观验收,超过三天不验收视为产品外观质量合格。外观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验收后的成品保护由甲方负责。
十、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会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任何一方均无条件履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订且乙方收到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账号:
                         开户行: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  此单价已包括:制作、安装、运输、含税、除锁以外含其它五金。我公司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尺寸组织生产安装。
二、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款式、颜色及技术要求生产。
三、  交货及验收方式:由乙方送货到工地,按双方约定的要求验收。
四、  合同工期:
1、  合同签定后,经双方确认生产尺寸并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开始进行生产。
2、  乙方在    天内必须安装全部完工,但甲方必须保证提供安装现场的电源、电梯等正常安装条件。
五、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金额的    %给乙方作为定金,货到工地三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给乙方,做为进度款,乙方并进行组织安装。安装完工3个工作日内经双方约定进行验收合格,甲方结清合同全部余款给乙方。
2、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以银行转帐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六、  安装及维护:
1、  本工程标的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完成;
2、  安装所需的水电、场地、安装人员临时宿舍及垂直运输由甲方免费正常提供,门洞敲补、补门缝、门框灌水泥沙浆等由甲方负责。
3、  验收合格后,乙方即将产品交付甲方使用。乙方负责提供该产品壹年的无偿质量保修,如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及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损坏,不列入保修范围。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及工期与本供货合同内容相符,否则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3%。
2、  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支付清工程款,应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总工程款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收回与未付款同等价值的货物,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因甲方原因合同生效后取消本合同内工程量,甲方仍须按本合同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
4、  甲方还没有具备安装的条件如:门洞未砌、挖路无法进行等及甲方未按合同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
八、安全
1、凡进场的施工人员,乙方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教育手续。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2、在进驻工地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作。
九、验收
产品安装完毕后甲方须在三天内组织对产品外观验收,超过三天不验收视为产品外观质量合格。外观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验收后的成品保护由甲方负责。
十、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会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任何一方均无条件履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订且乙方收到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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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小陆是吃货 2024-07-03
你好,门业购销合同范本如下: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xx"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xx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xx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xx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xx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xx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xx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xx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xx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xx"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xx有关标识,停止与xx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则:一,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  
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后)
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后).
甲  方:xx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签定地:  
相关附件一: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相关附件二: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粘贴处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粘贴处
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xx木门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断扩大xx木门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  xx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家装建材流通业经营现状和xx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具有xx特色的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  xx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服从《xx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xx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xx集团木门经营部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  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一条  市场细分
一级市场-------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二级市场-------地市级城市
三级市场-------一般地市级城市,县级城市
第二条  特许经营分类
一般特许经营------特许人(xx集团)将"xx木门"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xx木门特许经营权.
委托特许经营------特许人(xx集团)将"xx木门"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xx木门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特许人(xx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一条  特许经营收费种类
特许经营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二条  特许经营收费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及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2,特许经营保证金:
一级市场:  委托特许经营:人民币8万元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5万元
二级市场: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3万元
三级市场: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1-3万元
第三条  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xx木门"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  特许经营形式确立原则
第一条  一般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确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3,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一,二级市场卖场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单店卖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三级市场卖场总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4,受许人进入特许人指定的建材超市
5,受许人年销售额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
第二条  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确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3,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卖场总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单店卖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4,受许人进入特许人指定的建材超市
5,受许人必须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其它城市以参股,控股或独资的形式,开发两个以上一般特许经销商(二级特许经销商).
6,受许人必须确保完成年度销售回款指标的同时,且实现年度销售回款不低于200万元(不含所属二级特许经销商销售回歀).
第五章  特许经营市场体系布局原则
第一条  在一级市场,原则上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如一级市场所在省域市场无其它特许经销商,则可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对整个省域进行深度开发经营.
第二条  在二级市场,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如市政区相距20公里以上,在每一市政区可分别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
第三条  在三级市场,设一般特许经销商.
第四条  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所属经营公司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一条  xx木门特许经营体系由xx集团木门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确立.
第二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三条  xx木门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五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xx木门"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  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一条  受许人原则上必须执行特许人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针对特殊区域市场,在得到特许人同意后,其市场标价可以在规定市场价格基础上浮动,但幅度不超过±10%.
第二条  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三条  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  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四条  xx集团金鹤门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为xx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构建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  《xx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是本细则的法律基础.
第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xx集团木门经营部,针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订执行.
特  许  人:xx集团有限公司  受  许  人: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你好,门业购销合同范本如下: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xx"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xx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xx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xx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xx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xx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xx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xx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xx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xx"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xx有关标识,停止与xx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则:一,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  
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后)
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后).
甲  方:xx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签定地:  
相关附件一: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相关附件二: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粘贴处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粘贴处
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xx木门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断扩大xx木门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  xx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家装建材流通业经营现状和xx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具有xx特色的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  xx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服从《xx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xx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xx集团木门经营部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  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一条  市场细分
一级市场-------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二级市场-------地市级城市
三级市场-------一般地市级城市,县级城市
第二条  特许经营分类
一般特许经营------特许人(xx集团)将"xx木门"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xx木门特许经营权.
委托特许经营------特许人(xx集团)将"xx木门"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xx木门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特许人(xx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一条  特许经营收费种类
特许经营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二条  特许经营收费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及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2,特许经营保证金:
一级市场:  委托特许经营:人民币8万元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5万元
二级市场: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3万元
三级市场: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1-3万元
第三条  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xx木门"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  特许经营形式确立原则
第一条  一般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确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3,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一,二级市场卖场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单店卖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三级市场卖场总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4,受许人进入特许人指定的建材超市
5,受许人年销售额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
第二条  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确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3,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卖场总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单店卖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4,受许人进入特许人指定的建材超市
5,受许人必须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其它城市以参股,控股或独资的形式,开发两个以上一般特许经销商(二级特许经销商).
6,受许人必须确保完成年度销售回款指标的同时,且实现年度销售回款不低于200万元(不含所属二级特许经销商销售回歀).
第五章  特许经营市场体系布局原则
第一条  在一级市场,原则上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如一级市场所在省域市场无其它特许经销商,则可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对整个省域进行深度开发经营.
第二条  在二级市场,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如市政区相距20公里以上,在每一市政区可分别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
第三条  在三级市场,设一般特许经销商.
第四条  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所属经营公司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一条  xx木门特许经营体系由xx集团木门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确立.
第二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三条  xx木门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五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xx木门"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  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一条  受许人原则上必须执行特许人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针对特殊区域市场,在得到特许人同意后,其市场标价可以在规定市场价格基础上浮动,但幅度不超过±10%.
第二条  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三条  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  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四条  xx集团金鹤门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为xx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构建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  《xx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是本细则的法律基础.
第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xx集团木门经营部,针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订执行.
特  许  人:xx集团有限公司  受  许  人: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四叶草人生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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