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尊敬的小区业主: 您在装修房屋时,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承重结构,顶层复式加盖阳光房;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擅自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 石地板、集中堆放装修材料等;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擅自占用人行道、楼道等公共区域摆放装修物料、搭建脚手架及其他作业设施, 或进行占道施工。 6、装修垃圾随意放置,未垃圾装袋。 您在办理装修手续时所缴纳的垃圾清运费只包括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废弃料。 业主签名: 物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