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苏州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符合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