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产证原件;
2、继承公证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