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不动产物权实行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土地交易必须办理产权过户。
2、土地交易公证书不是物权证明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不办理土地产权过户物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提防交易诈骗案件的发生(如:一女嫁二郎),应当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