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办法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各施工单位只有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管理,与监理、业主通力合作,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按照计划目标完成。为规范各施工单位人员职责及各项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单位各级人员职责及处罚办法: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者和质量保证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2.组织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活动,认真落实《质量保证手册》及技术、质量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措施要求。
3.接受质量保证部门及检验人员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处理或整改,并针对问题性质及工序能力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
4.组织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开展自检和工序交接的质量互检活动,开展质量预控活动,督促管理人员、班组做好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等各项质量记录。
5.加强基层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要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程序办事,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程序办事而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予以制止,并决undefined[键入文字]定返工,承担直接责任。
6.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及时上报事故的真实情况,并及时按处理方案组织处理。
7.组织开展有效活动(样板引路、无重大事故、消除质量通病、竣工回访等),提高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