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一般规定
1.1.1 铝门窗的性能指标及有关设计要求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等具体条件和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合理确定。
1.1.2 铝门窗的热工性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1.1.3 铝门窗工程设计选用的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和《铝合金窗》的规定。
1.2 抗风压性能设计
1.2.1 作用于建筑外门窗上的风荷载,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于1.0KN/m2: Wk=βgzμsμzWo (1.2.1—1) 式中 W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m2
)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采用; μs——风荷载本型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7.3.3局部风压体型系数的规定采用。当建筑物进行了风洞试验时,可根据风洞试验结果确定;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Wo——基本风压(KN/m2),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1.2.2 门窗玻璃的抗风压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执行。
1.2.3 门窗构件应根据受荷情况和支承条件采用结构力学方法进行计算。
1.2.4 门窗构件由风荷载作用力产生的最大挠度值应满足下式要求,并且应同时满足绝对挠度值不大于15mm:
umax≤[u] ( 1.2.4) 式中:umax——构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u]——构件弯曲允许挠度值,门窗镶嵌单层玻璃时: [u]=l/120;门窗镶嵌夹层玻璃、中空玻璃时:[u]=l/180。 1.2.5门窗构件的连接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Ơk≤ƒk/K (1.2.5) 式中:Ơ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ƒk——材料强度标准值; K——安全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