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器积分制:
① 基础指标:年龄 分值最高30分
取得大专(高职)学历 积50分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积90分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积100分
取得博士研究学位 积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最高分值14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积15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积3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积6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积10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积140分
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每满1年积3分
② 加分指标: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积30分 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指标 最高100分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技术指标 最高100分
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 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 最高分值20分
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 积10分
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 最高分值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