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德阳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

2024-06-20 15:17:02 (38分钟前 更新) 410 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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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    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望采纳。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    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望采纳。
李晓诗125 2024-06-20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德阳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申请人提交合法有效凭证给单位。            
2、单位进行审核后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章。            
3、申请人持新填表格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窗口申请提取。            
4、中心窗口审核办理并开出转账支票或拨款到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望采纳。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德阳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申请人提交合法有效凭证给单位。            
2、单位进行审核后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章。            
3、申请人持新填表格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窗口申请提取。            
4、中心窗口审核办理并开出转账支票或拨款到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望采纳。
敏宝环保科技 2024-06-10
提取公积金,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缴存人购买商品住房,应当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购买二手房,应当在完成房产证、土地证交易手续一年内(从最末一张税费票据时间起计算)申请;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一年内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当自审批文件齐备后一年内申请;租房自住应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在房屋租赁期间每间隔满一年提取一次。
提取公积金,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缴存人购买商品住房,应当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购买二手房,应当在完成房产证、土地证交易手续一年内(从最末一张税费票据时间起计算)申请;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一年内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当自审批文件齐备后一年内申请;租房自住应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在房屋租赁期间每间隔满一年提取一次。
浩予妈妈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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