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标准】合肥市统计局已公布2015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70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15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817元。 【最低标准】月缴存基数下限仍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执行。 (2)2015年合肥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合肥市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上限为20%,单位按照1∶1比例缴付。 【最高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 【最低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