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特别提示:提取时,请本人携带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附件材料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项 目附 件 内 容
购买、建造
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的
购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及全额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预付30%以上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公证书》及契税完税发票。
购买公有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及收款收据;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及收款收据。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及付款发票;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结算清单及付款凭证。
建造自住住房《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用地许可文件及付款凭证。
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或《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支付费用凭证及本人或配偶的建造地户籍证明。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乡级以上规划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大修报勘证明、支付费用凭证。
参与合作建房《职工合作建房申报表》、职工合作建房协议书及预付30%以上房款的票据
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及全额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预付30%以上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
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额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
离休、退休的 离(退)休证。
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证》或1-4级的伤残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二年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
低保、特困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重病诊断证明、收费证明或医保报销票据。
出市区或出境定居的
出外市本市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户口需迁出镇江地区)
出境定居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境外身份证。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租完税凭证或财政监制房租收据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死亡 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被宣告死亡 被宣告死亡证明
注:1、证明夫妇关系:户口簿或结婚证;
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户口簿(必须在同一户口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