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标准
(一)2014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1224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3368元。
(二)2014年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8706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5612元。
下限标准
(一)2014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17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18元。
(二)2014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05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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